关于荷花垄和邹家河互通内景观亮化及喷灌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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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改设审字〔2019〕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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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管理局:
报来的《关于申请荷花垄和邹家河互通内景观亮化及喷灌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九园字〔2019〕83号)及初步设计文本(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编制)收悉。我委于2019年8月30日在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荷花垄和邹家河互通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景观亮化照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荷花垄和邹家河分别增设一台200KVA和一台100KVA室外箱变,缆线敷设约6000米和9000米,LED照明灯具安装420盏和480盏。喷灌系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荷花垄增设一台40立方米水箱的室外箱式无负压给水设备,PE塑料给水管线长12000米;邹家河增设一台40立方米和一台20立方米水箱的室外箱式无负压给水设备,PE塑料给水管线长9800米。
三、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1.明确景观亮化系统和喷灌系统间距。
2.光污染防治措施在文本中应有交待,并明确施工时依据现场情况调整。
3.补充介绍加压泵设置位置及控制措施;补充互通内喷灌面积、参数。
4.补充给水加压设备水箱调节容积计算内容,及设备安装场地标高说明。
四、工程概算
经核定,荷花垄和邹家河互通内景观亮化及喷灌系统工程总概算为416.32万元(详见附件)。
此复
附 件:荷花垄和邹家河互通内景观亮化及喷灌系统工程概算核定表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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